< 列表 / 详情

学位公证

【概念】

学位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对其取得的特定学位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择一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身份证)

护照

(根据公证书使用地要求,可能需在公证书中附入护照复印件)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

公证书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的建议优先使用二代身份证。     

2、户证明(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择一即可)

居民户口簿;

②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同时提供集体户籍首页的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须加盖集体户籍存放单位印章

③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5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 京外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如可在学信网进行核实,则可以跨省办理。
  2. 获得该学位证书期间同时取得相关毕业证书的,须同时携带毕业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