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成绩单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所持有的成绩单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即可)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身份证)
②护照
根据公证书使用地要求,可能需在公证书中附入护照复印件
③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④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
公证书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的, 建议优先使用二代身份证。
2、户籍证明(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即可)
①居民户口簿;
②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同时提供集体户籍首页的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须加盖集体户籍存放单位印章)
③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④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
- 成绩单原件(要有学校教务处等相关机构的印章,北京学校出具或者在户口在北京)
- 与成绩单对应的学历证明、证书
5、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
①申请人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②申请人是本地户籍、或学校在本处所在地
2、若京外学校成绩单无法进行核实,则无法在本处申办本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