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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单公证

【概念】

成绩单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所持有的成绩单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身份证)

护照

根据公证书使用地要求,可能需在公证书中附入护照复印件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

公证书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的建议优先使用二代身份证。     

2、户证明(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即可)

居民户口簿;

②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同时提供集体户籍首页的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须加盖集体户籍存放单位印章

③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

  1. 成绩单原件(要有学校教务处等相关机构的印章,北京学校出具或者在户口在北京)
  2. 与成绩单对应的学历证明、证书

5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

①申请人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②申请人是本地户籍、或学校在本处所在地

2、若京外学校成绩单无法进行核实,则无法在本处申办本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