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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与朝阳区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建立督促履行机制联合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合作备忘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能动司法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部署,2024年2月2日,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建立督促履行机制联合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合作备忘录》。


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殷兵、于洋,长安公证处副主任蒋笃恒等领导参加签署仪式。

根据合作备忘录内容,长安公证处与朝阳区人民法院将在深化司法执行与公证协作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交流,从诉源治理、执源治理的角度不断完善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工作机制,在强制执行公证权利义务告知、风险提示、公证文书出具和督促履行等方面发挥预防、监督、证明、沟通等职能优势,努力通过法院和公证机构的有效衔接协作,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下一步,长安公证处将与朝阳区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督促履行机制,在联合推进执源治理工作领域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