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公证
户口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户口簿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户口簿公证书参考格式:
兹证明前面的复印件与北京市公安局XXX派出所签发的编号为XXXXXXXXXX的居民户口簿的原件相符,原件属实。
■ 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1、 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
2、 北京地区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
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收费:
1、 公证费:80元;翻译费用:英文为48元,日、德、法、俄、西翻译费用为96元,意大利、葡萄牙、阿拉伯、韩文翻译费用为240元(七个工作日取公证书)。
2、 根据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双边以及多边条约,发往美国、奥地利、俄罗斯、韩国、哈萨克斯坦使用的公证书还应当办理文本相符公证。
■ 取证周期
正常取证周期为七个工作日,可根据个人情况办理五日取、三日取、隔日取加急服务。
■ 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如果户口簿中的项目已经发生变动,建议您先到派出所进行更正后再来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