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表、健康证公证
体检表、健康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体检表、健康证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体检表、健康证公证参考格式:
兹证明前面的复印件与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XXXX年XX月XX日为XXX出具的《健康证》的原件相符,原件属实。
■ 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1、 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
2、 《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 非京籍的当事人需提交暂住证(一年以上)或工作居住证(如果体检表、健康证在北京取得可不必提交此项)。
4、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
5、 体检表、健康证;
6、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收费:
1、 公证费:80元;翻译费:英文184元,日、德、法、俄、西文:208元,意大利、葡萄牙、阿拉伯、韩文:420元(七个工作日取公证书)。
2、 根据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双边以及多边条约,发往美国、奥地利、俄罗斯、韩国、哈萨克斯坦使用的公证书还应当办理文本相符公证。
■ 取证周期
正常取证周期为七个工作日,可根据个人情况办理五日取、三日取、隔日取加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