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9日,长安公证处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签署《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合作框架协议》。北京市司法局主管公证工作的局领导王群、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办公室主任邓颖出席协议签署仪式。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毛力,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龙云斌、执行局局长陈晓东、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雷翔、执行二庭副庭长李金雷、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霞,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柴磊,市公证协会会长、长安公证处主任周志扬,市公证协会秘书长任宇平,长安公证处副书记何宗惠、副主任张浩等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雷翔主持。
会上,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安公证处主任周志扬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龙云斌签署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合作框架协议》;与会人员就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研讨和展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办公室主任邓颖介绍了北京市试点法院与相关公证机构合作开展司法辅助事务的情况,就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的定位,审判辅助事务的定位和司法裁判权的需求,公证参与程度和法院需求,公证书的效力和司法确认,公证与法院信息系统对接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群同志在会上代表市司法局对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和公证行业发展表示感谢。他指出,北京市司法局党委非常重视和支持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公证行业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证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要善于梳理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加强自身“内功”修炼;要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拓宽公证服务领域;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系统性的梳理和审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要加强与法院系统的沟通交流,不断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和业务流程,逐步形成统一的材料交接和运转的运转链。
王群同志指出,长安公证处和朝阳区人民法院签署司法辅助事务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北京公证行业与法院系统深度合作的新篇章。今后工作中,大家要共同努力,精诚合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一是敢于创新,善于总结。要从大处着眼,聚焦合作,勇于探索,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尽心为民,注重实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在解决问题、解决矛盾、解决困难上下功夫,更好的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三是持续推进,实现双赢。长安公证处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服务的典范和标杆,为其他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的合作提供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