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春节放假安排如下:
2月4日(星期一,除夕)至2月10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初六),共7天;
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