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2019年4月5日(星期五)至2019年4月7日(星期日)放假。
放假期间,不对外办理业务。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2019年4月1日